**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始终遵循**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依据本《实施细则》认定的**企业 高新企业申报,可依照《*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 国家高新企业申报,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 高新企业申报条件,比例不低于4%;
3、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 高新企业申报资料,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