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
根据**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 申请专利实用新型,不授予**权: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 申请专利,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 申请专利撰写,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 申请专利新型,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