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认定,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国家**认定,比例不低于6%;
2、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认定费用,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认定程序与受理时间
企业完成*十一条工作后向所在地的设区市科技局提出认定申请,**认定流程,西安高新区内企业向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提出认定申请。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初审并提出具体的书面推荐意见,报高企认定办公室。
高企认定办公室全年受理**企业认定申请事宜。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陕西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